根据省河北教育厅《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冀教学函[2023]9号文件精神,按由下至上的评审程序,学生处对各系部上报的省级优秀毕业生进行复审,并拟定69名学生为我校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,请全体师生进行监督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4月26日前拨打以下监督电话。
公示期: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
监督举报电话:纪检监察处:0312-3651191
学生处:0312-3651177
根据省河北教育厅《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冀教学函[2023]9号文件精神,按由下至上的评审程序,学生处对各系部上报的省级优秀毕业生进行复审,并拟定69名学生为我校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,请全体师生进行监督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4月26日前拨打以下监督电话。
公示期: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
监督举报电话:纪检监察处:0312-3651191
学生处:0312-3651177